[Leshine Clinic] 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Leshine Clinic(以下简称“本院”)非常重视您的个人信息保护,并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
本院通过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向您说明您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将以何种用途和方式被使用,以及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正在采取何种措施。
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的顺序如下:
1. 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及收集方法
2. 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
3. 个人信息的保存及使用期限
4. 个人信息的销毁程序及方法
5. 个人信息的提供及共享
6. 收集的个人信息处理委托
7. 用户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及其行使方法
8. 撤回同意/注销会员的方法
9. 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安装、运行及其拒绝相关事项
10. 个人信息管理责任人
11. 确保个人信息安全性的措施
12. 政策变更随附的通知义务
1. 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及收集方法
Leshine Clinic在注册会员时,仅收集提供服务所需的最基本个人信息。
Leshine Clinic的个人信息收集项目如下。分为必填项目和选填项目,即使不输入选填项目,服务的使用也不会受到限制。
普通会员注册
• 必填项目:账号、密码、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居住地、出生日期及性别
• 选填项目:是否接收短信、是否接收电子邮件
就诊时
• 必填项目: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外国人登录证号码(仅限外国人)
• 健康信息:病史、家族史等医疗团队认为提供诊疗服务所必需的个人信息
缴纳诊疗费或网上支付
• 信用卡支付时:信用卡公司名称、卡号等支付授权信息
在服务使用过程或服务提供业务处理过程中,可能会自动生成并收集以下信息:
• 服务使用记录、访问日志、Cookie、访问IP信息
*除上述内容外,因特定目的在短期内收集个人信息时,将另行通知,且不仅包含注册当时的信息,还包括因修改信息而变更的信息。
[个人信息收集方法]
- 通过以下方式收集个人信息:
- 网站、书面表单、传真、电话、咨询留言板、电子邮箱
2. 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
本院将收集到的个人信息用于以下目的。
用户提供的所有信息均不会用于下述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使用目的变更时将事先征得同意。
[诊疗信息]
• 提供用于诊断和治疗的诊疗服务
• 用于诊疗费账单、收取、退还等诊疗支持的资料
• 发送各种证明书、发送检查相关物品
• 教学、研究、诊疗服务所需的最基本分析资料
• 线上委托检测及临床试验审查的基础资料
• 提供健康内容及临床研究信息
• 提供诊疗预约、预约查询等网站会员制服务
• 服务使用情况的统计
• 用作通知传达、投诉处理等沟通渠道
• 用于处理在线咨询回复的资料
• 提供新服务及活动信息指南
• 用于开发新服务和提供个性化服务的资料
• 根据《消费者基本法》第54条收集消费者危害信息
• 提供问卷调查、活动等服务
(为了上述业务的顺利处理,可将个人信息处理(管理)业务(如DM发送等)委托给外部专业公司,相关内容将在网站上公开)
[网站会员信息]
- 必填信息:通过网站进行诊疗预约、预约查询及提供会员制服务
- 选填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医院动态、疾病信息等指南、问卷调查
3. 个人信息的保存及使用期限
本院在达到个人信息的收集目的或提供目的后,将立即销毁您的个人信息。
[诊疗信息] - 按照《医疗法》中明示的诊疗记录保管标准进行保管
[网站会员信息] - 即使注销会员,在达到收集目的或提供目的后,如果根据《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必要保存,则可保留您的个人信息。
- 关于消费者投诉或争议处理的记录:3年(《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 - 关于信用信息收集/处理及使用等的记录:3年(《信用信息使用及保护法》)
– 关于本人确认的记录:6个月(《促进使用信息通信网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
– 关于访问的记录:3个月(《通信秘密保护法》)
4. 个人信息的销毁程序及方法
本院在达到“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后,会立即予以销毁。销毁程序及方法如下:
[销毁程序] 用户为会员注册等输入的信息在达到目的后,将通过销毁方法立即销毁。
[销毁方法] 以电子文件形式存储的个人信息,将使用无法恢复记录的技术方法进行删除。
打印在纸张上的个人信息,将使用碎纸机粉碎或通过焚烧进行销毁。
5. 个人信息的提供及共享
除征得您的同意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本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超出“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中告知的范围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或向他人及其他企业、机构提供。
- 根据《国民健康保险法》,向健康保险审查评价院提交用于申请疗养给付费用的诊疗记录
- 因统计撰写、学术研究需要,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形式进行加工后提供
- 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配合侦查机关的要求进行提交等
6. 收集的个人信息处理委托
本院不将收集到的个人信息委托给外部机构处理。
7. 用户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及其行使方法
未满14周岁的儿童(以下简称“儿童”)注册会员时,需通过专门为儿童编写的、通俗易懂的专用表单进行,且在收集个人信息时必须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本院为了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向儿童收集法定代理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最基本的信息,并按照个人信息处理方针中规定的方法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儿童的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查阅、更正和删除儿童的个人信息。
如欲查阅、更正、删除儿童的个人信息,可点击“修改会员信息”,经过法定代理人确认程序后,由法定代理人直接查阅、更正、删除,或通过书面、电话、传真等方式联系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我们将采取必要措施。
本院不向第三方提供或共享有关儿童的信息,且对于从儿童处收集的个人信息,如果法定代理人要求更正错误,在更正该错误之前,将禁止使用和提供该个人信息。
※ 依法强制要求保管的个人信息,即使有相关请求,在保管期限内也无法进行修改或删除。
8. 撤回同意 / 注销会员的方法
您在注册会员时,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及提供所同意的内容,可随时予以撤回。
如欲注销会员,可点击本院网站个人中心页面(My Page)的“注销会员”,经过本人确认程序后直接进行注销,或通过书面、电话、传真等方式联系个人信息管理责任人,我们将在确认后立即销毁您的个人信息等,采取必要的措施。
9. 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安装/运行及其拒绝相关事项
本院运行随时保存并查找您信息的Cookie。
Cookie是运行本院网站的服务器发送到您浏览器的一个非常小的文本文件,并存储在您计算机的硬盘中。
本院为了以下目的使用Cookie。您拥有对Cookie安装的选择权。
因此,您可以通过在网页浏览器中设置选项,允许所有Cookie、在每次保存Cookie时进行确认,或者拒绝保存所有Cookie。
如果您拒绝安装Cookie,可能会在提供部分服务时遇到困难。
10. 个人信息管理责任人
为了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并处理与个人信息相关的投诉,本院设有以下个人信息管理责任人。
[个人信息管理责任人]
・ 姓名:崔源俊 (Choi Won-june)
・ 职务:代表院长
・ 隶属:Leshine Clinic
・ 电话号码:02-6677-2520
您在利用本院服务过程中,可以将所有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投诉向个人信息管理责任人进行申诉。
本院将对用户的申诉事项迅速给予充分的答复。如需其他个人信息侵害的申报或咨询,请联系以下机构。
・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 (http://www.1336.or.kr / 1336)
・ 信息保护标志认证委员会 (http://www.eprivacy.or.kr / (02) 580-0533~4)
・ 大检察厅 网络犯罪调查科 (http://www.spo.go.kr / (02) 3480-3573)
・ 警察厅 网络恐怖袭击应对中心 (http://www.ctrc.go.kr / (02) 392-0330)
11. 确保个人信息安全性的措施
本院作为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技术性对策,配备了多重安全装置。
用户发送的所有信息均安全地保管和管理在由防火墙装置保护的安全系统中。
此外,本院作为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管理性对策,制定了访问及管理用户个人信息所需的程序,并将接触用户个人信息的人员控制在最少范围内,持续进行安全教育。同时,指定处理个人信息的系统用户并赋予用户密码,进行定期更新。
12. 政策变更随附的通知义务
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于2024年01月01日制定,若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安全技术的变更导致内容增加、删除及修改,我们将在变更后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施行前至少7天,通过本院网站对变更理由及内容等进行公告。
